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12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根据校字[2006]166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校内转专业的规定(试行)》和《河北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现对2012级学生校内转专业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转专业的条件

1.2012级学生(不含专接本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

2.转专业的学生,只限于招生类别内的各专业,即: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或不予以录取:

(1)在校期间有作弊行为或受过处分者不可申报;

(2)经体检证明不能在申请转入专业学习者,不予录取。

二、校内转专业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1.7 月21 日—7月25日满足转专业条件的2012级学生通过网络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202.113.112.18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拟转专业学生需9月5日到校到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交转专业申请表(从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后签字)并领取准考证,9月6日参加转专业考试,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和 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转专业初选名单、经各学院复试确定最终名单。

3.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建制即班内34人。

4.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在网上及张榜公布。

5. 专科学生由廊坊分校具体操作执行。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地点

1、考试课程

理工科专业考试课程为高等数学(一)、英语;

文史类专业考试课程为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2、专业加试课程。见《2012级统招本专科生转专业可接收人数一览表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转专业录取原则为:按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成绩按学分绩点成绩与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加权求和计算。

四、时间安排

1月21日—7月25日正式报名阶段

2、9月5日:转专业学生到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交转专业申请表(从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后签字),领取考试准考证

3、9月6日:转专业考试

4、9月10日: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转专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5、9月11日: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复试

6、9月12日: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

7、9月13日: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变动手续。

                                                河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备注:详细文件请到“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