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字〔2024〕26号  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实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多元评价,结合学位授权点评估的指标要求,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进行规定,其中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类别依据《河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分类办法》(校政字〔2013〕257号)。

第一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在学期间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作者成员,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取得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在国内外C类或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应见刊或具备检索收录证明。如学术论文只录用未正式发表,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录用通知邮件、投稿录用的论文复印件及承诺书,由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2.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报告交流或张贴海报交流,且论文须被EI或者SCI收录);

3.参加我校大学生、研究生科技竞赛目录中B级及以上级别竞赛,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1项(排名前2);

4.申报1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须取得公开号);

第二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在学期间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作者成员,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取得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达到第一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2.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年会上发表1篇(论文集须正式出版)与硕士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年会上须进行报告交流或张贴海报交流);

3.参加我校大学生、研究生科技竞赛目录中B级及以上级别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1项(排名前1);

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

第三条 对研究生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按院政字〔2022〕05号文件规定,其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名额分配上给予奖励。

第四条 为鼓励硕士研究生依托团队和导师组指导和培养,副导师(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视同为导师(第一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成果。

注:副导师(第二导师)以研究生开题报告中的审批书为准(或两导师签字认可),但只能选择一位导师的合作成果(须与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第五条 研究生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诚信,如提交的各类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此文件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自2024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2024级以前的在籍硕士研究生可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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