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字〔2024〕27号 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

机械工程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硕博连读学制调整,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术成果要求。

一、适用范围

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二、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作者成员,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论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普通)在学期间应取得学术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发表A1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二)发表A类论文2篇。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在学期间应取得学术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发表A1级或以上级别的期刊论文1篇;

(二)发表A类论文2篇,其中1篇为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顶级期刊论文。

三、其他说明

1、2024年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可参照本要求执行。

2、对于申请毕业、结业、退学但不申请学位的博士生,不受本要求规定限制。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