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字〔2024〕3号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办法
时间:2024-01-18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办法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工作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旨在保证论文送审及答辩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杜绝论文抄袭、剽窃、拼凑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有效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论文查重原则与方法
1.当年预参加毕业答辩研究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由学院集中提交研究生院进行检测。未提交者不予安排答辩。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提交学院前由导师自行组织查重检测环节,须选用有资质的正规论文查重检测机构或单位,确保提交至研究生院检测的学位论文质量。
2.由导师负责本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把关,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学院。杜绝提交为避免重复率而进行相应编辑、处理的学位论文。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当年答辩资格,同时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3.学院集中提交研究生院检测论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导师自行查重检测及复检所涉及相关费用由导师承担。
4.论文检测结果由学院反馈给学生本人及导师,检测结果处理由机械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
二、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方法
1.“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小于10%的为正常,该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2.“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10%和20%之间,该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即一个月后方可进行再次查重;复查正常,该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3.“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大于20%,该生需要对其论文进行大修,最低五个月后才能再次查重,合格后才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否则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进行认定,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注: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否则,认为放弃答辩。
4.答辩后,学院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为正常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否则依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管理条例》启动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
三、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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